美國業主列詭異賣屋條件 出售不到一星期速成交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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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不少人都會有過租樓或者買樓的經驗,就算沒有的話,身邊都一定有家人或朋友經歷過。近日有一名美國業主在出售自己的房屋時,列出一項極詭異的連帶條件!

美國業主列詭異賣屋條件 出售不到一星期速成交!?

近日在美國的Virginia的FairFax上出現一單十分詭異的買賣房屋案件,房主於1997年花近$31.9萬美元(約港幣$250萬)買下一間98坪、擁有5房4衛的房子。

美國 屋主於1997年買下該房子。
屋主於1997年買下該房子。(圖片來源:IG@zillowgonewild)

最近業主想將相關房子出售,不過在備註處列出一個十分奇怪的條件 – 「要接受地下室有人」,同時買家無權過問關於地下室的情況。怪異的賣屋條件公開後引來廣大網民紛紛討論。

美國 購入者不得過問地下室情況
購入者不得過問地下室情況(圖片來源:IG@zillowgonewil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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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來源:IG@zillowgonewild)

當地的地產經紀Rickert透露該房屋資訊一公布旋即吸引5組人士的現金報價,並在不到一周的時間以約$80萬美元(約港幣$620萬)的價價極速成交。Rickert續指屋主是一名老人,目前正在住院。3年前屋主請了一名婦人來家中打掃,該名婦人向屋主表示自己想將地下室當做自己活動空間,一住就住了3年。

美國 單位極速被搶買。
單位極速被搶買。(圖片來源:Google Ma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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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來源:《上流寄生族》劇照)

婦人完美還原《上流寄生族》場景,住落地下室之後,婦人甚至將女兒接到地下室一同居住,並且從未向屋住繳付房租。屋主並沒有事先立遺囑,而家人亦沒有多餘錢去打官司,所以就沒有對這對「地下室母女」進行控告,因此才會在賣屋同事備註奇怪條件。不過房屋在不到一周就賣出,其情況同樣奇怪!

美國 婦人入住地下室作為屋企。
婦人入住地下室作為屋企。(圖片來源:YouTube@WUSA9)

婦人現身反駁

外媒都找到居住地下室的婦人現身說法,訪問中她提及屋主自己希望對方留下住在房屋中,而並非自己的意願。住在地下室也並非自己意願,她願意離開地下室,並指當初老人是希望有人陪伴所以自己才留下來的,而非強行佔有對方地下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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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下婦人點講!

圖片來源:YouTube@WUSA9,《上流寄生族》劇照,IG@zillowgonewild,Google Map